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昨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12月20日《新快报》)
“正龙翻供”消息甫出,似又拉开“华南虎事件”的续集,“虎照门”看似尘埃落定,但真相并未就此止步,“周正龙案”二审草草收兵,案中诸多疑点为“正龙翻供”埋下了伏笔。
疑点一:二审过程中,周正龙为何突然改口当庭认错?11月16日上午,周正龙案二审在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出现戏剧性一幕,周正龙突然改口,让辩护律师措手不及。周正龙多次在回答检察员和辩护律师的提问时表示,“我错了”、“我要彻底承认错误”。周正突然改口认错,而且一口咬定纯属个人行为,完全由自己承担。周正龙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证据确凿无法抵赖,还是迫于压力保护后台?这是本案的一个很大的疑点。
疑点二:二审过程中,口供何成裁量主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周正龙的口供前后不一,并不稳定。所以,不能作为裁量的主要依据,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对其口供的证明力予以矫正和补强。而律师提出的进行照片PS鉴定、对周正龙进行测谎、请傅德志、刘里远等人出庭作证的要求,却被法庭驳回,成为本案的另一疑点。
疑点三:本案中诸多细节问题尚有悬疑。在一审时,凡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二审时,他一再表示“记不住”关键细节。审狱断案,当洞察秋毫,揭开真相的突破口恰恰就在“细节问题”上,难道周正龙真的“记不住”关键细节了?从周正龙本人的智商状况和机敏程度来看,他大概不会这么快就“记不住”关键细节的。周正龙为何有意回避细节?法庭应该如何还原案件的细节和真相?这是本案留下的又一疑点。
周正龙案断疑未消,不仅为“正龙翻供”埋下了伏笔,也使公众探知真相的触角再一次触及“虎照门”,这一次真的不是周正龙一个在战斗,周正龙案的确还在继续。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在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12月19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12月20日《新快报》)
对于周正龙的出尔反尔,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有多突然,但面对其此番“山雨欲来楼欲摧”式的咄咄逼人的架势,我们却不该只是一笑而过,或是一气了之。既然他如此兴师问罪、郑重其事地发出“庄严”声明,那我们也不妨在其声明的基础上再发出警世声明,或者叫做对其此番异常举动进行具体的诠释和解惑。
这是陕西终有华南虎踪信息的提前披露。尽管周正龙过去也是口口声声地声明虎照为真,但别说更多的公众不相信他的鬼话,即便是那样支持并给予其重奖的当地政府及其林业部门,不也是将信将疑吗?但怀疑周正龙,并不等于怀疑陕西有华南虎,这也是当地和国家林业局不顾外界质疑组成华南虎调查队,以及不惜重金从外国突击购回红外线设备日夜在可疑山地调查与监控的原因。也许是黄天不付有心人,也许是当地的苦心经营终于感动了华南虎,现在真的有了回报,虎踪终现真相大白,至少他们有了可以向世人公开的确切物证和虎证。当然,也不排除放虎归山式的活物培植,这样一件事情竟然拖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是那时还没出生的虎胎也已经长大成“老虎”了吧!如此重大突破,显然只有在推翻前面公众判断和法庭公开审理后才更有爆炸力和杀伤性。而“解铃还需系铃人”,于是悄悄透露给“前台演员”,得此情报的周正龙,又怎不欣喜若狂以至忘乎所以地向公众亮出“复仇”的利剑?
这是利益集团违约后的自激反应。正如周正龙案件的二审辩护律师顾玉树所言,当周出狱后压力减少了,提出翻案也就能够理解了。周出狱前的压力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完全了解,但既然他如此为背后的利益集团讲话,或者宁可牺牲自我也竭力维护集体荣誉,应该是有背后的面授机宜和条件议价的。然而,随着此案的尘埃落定和他“一个人战斗”的结束,有可能那些本来还很在乎其作用者觉得过河拆桥的时机已经成熟,以至不再履行之前的承诺,甚至连起码的犒赏慰问都免了,从而激怒并让周正龙再也等不及了,如果对方立即做出回应和补偿,那只要一个“撤回鉴定请求”即可,而假如对方继续保持冷漠与沉默,那就将继续闹腾,即便没有多大效果,但也可能折腾得有关方面心惊肉跳,甚至付出鱼死网破、土崩瓦解的代价。如果是这样,未尝不是向那些愚弄公众的公权者的“报复”。
这是狡黠应对狡黠的胡搅蛮缠。对于周正龙其人,我们早就领教了他过人的胆大和异常的狡黠,即便没有陕西真有华南虎的信息,其利益集团也没有违背君子协议,但作为能够骗得记者团团的他,哪甘心这样永远沉寂下去,甚至已等不及三年后完全无罪再出来炒作自己。他太了解这个时代多么需要他这样的人娱乐了,就像央视春晚少了本山大叔就玩不转一样。而他更清楚,他这样的声明更具讽刺与幽默的意味,谁还有可能来接受他虎照为真的鉴定?法庭既已作出缓刑释放回家的判决,又怎么可能因他自证清白式的声明而收回重判?我看他的此次声明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要求鉴定是假,以此向社会作出反攻倒算才是真。可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即便是一个法盲加流氓,但只要榜上了政府官员中的利益焦渴者,即便不能获得彻底成功,不也可从庶民上升到王子般的待遇吗?经历了此番考验,周正龙玩转社会虽是他个人的成功,却是我们公平正义社会的悲哀,难道不是吗?作为主要当事人,如果周正龙的确知道真相的话,他应该披露出来,尤其是在“虎照”事件果真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意味、有沦为“世纪悬案”的背景情况下。他的“反戈一击”,庶几可以为挽回政府公信作点贡献,驱散弥漫在公众心中的阴影。
12月19日晚上,“华南虎照”主人公之一周正龙突然发布一份声明,称“虎照是真的,没有作假”,并要求对照片进行鉴定。这意味着,那只先被民间再被法庭判定为并非活体的纸老虎,将不甘寂寞地再次掀起风云。其实,早在11月17日周正龙被二审宣判之际,深层关注这个问题的人就没有相信事件已经尘埃落定。然而,它现在以这样的方式又重新引起公众的注意,使人不免感觉到:虎照事件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了。
按照寻常的理解,从一审判刑两年六个月到二审缓期三年执行,暂时不用天天再穿那身印有蓝白条纹的衣裳,周正龙应该知足了才是,况且他在法庭上是自己认了罪的,把准备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还搞得措手不及。事到如今,周正龙如果还要坚持认为虎照是真的,则在下难免刻薄一句:有必要对他做一做精神鉴定了,看看是否正常。如今也兴这个,一个不可思议的大案发生,不是总有维持法律公正的人要求给凶手做精神鉴定吗?但周正龙一条道走到黑,如此执着,大抵有他的弦外之音吧。打虎派代表人物郝劲松先生就认为,周正龙此举并非真的想去鉴定虎照真伪,而只是向有关方面表明一种姿态,其中弥漫着“阴谋论”的气息。也就是说,他在要挟那些曾经和他同一战壕的战友,要他们兑现当初的承诺。这个分析在逻辑上是成立的。
但郝先生的分析毕竟只是臆断,解铃还须系铃人,“虎照”的来龙去脉,周正龙应该比较清楚;至少涉及到他的那部分真相,他比较清楚。所以周正龙如果想说什么,直接就说好了,虽然他的话早就没有任何信誉可言。周正龙败露前,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会说假话,实际上我们都知道,他的假话说得很多。这不要紧,你说你的,反正公众不会姑妄听之,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必要的话,还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那么,如果他要披露“虎照”背后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径直说吧。至于其中的真真假假,公众仍然自会判断。从前他如同一只被人牵着线的木偶,只能进行规定动作,当他的戏班子已作鸟兽散之后,自选动作也许真的能舞出一些新意。另一方面,前台的小丑折腾够了,按道理也该后台老板登场亮相了。从前我们看木偶戏,演完了,操纵他们的演员不是也要跟观众见见面吗?当然,这只是借喻,丝毫没有对那些真正的演员不恭的意味。
作为主要当事人,如果周正龙的确知道真相的话,他也应该披露出来,尤其是在“虎照”事件果真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意味、有沦为“世纪悬案”的背景情况下。他的“反戈一击”,庶几可以为挽回政府公信作点贡献,驱散弥漫在公众心中的阴影。与此同时,对某些打虎派人士而言,也该弄清打虎的真正目的,那是为了给公众一个交代,让任何参与作假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不是赌谁的脑袋或者谁进监狱。被判定在“华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龙,在2008年11月17日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后,回家闭门不出。19日晚间,周正龙突然发表声明称“虎照真的,没有作假”,并“特要请鉴定”。(12月20日《新快报》)
对早已尘埃落定了的“虎照门”来说,“正龙声明”也许只不过是一则主动邀赏的声明。是呀,想当年周正龙是何其风光———虎照一出后,老周立即成了从局里到县里再到厅里的“座上宾”。有御用的笔杆封其为“拍虎英雄”,有搞笑的媒体冠之以“都市榜样”。一场万众瞩目的新闻发布会上,让周正龙和他的“周老虎”,同时成了媒体聚焦的中心。从那以后,周正龙每天的闲言碎语都会在媒体上被公开,并被迅速传播。这种超级待遇,也只有当前身处漩涡中的周慧敏,可与之相提并论。
然而,“失宠的凤凰不如鸡”。“诈骗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罪名一出,周正龙的地位迅速下降。庭审中的周正龙其实也有过醒悟,比如曾亲口承认“我错了”、“我彻底承认错误”等法庭供词。二审改判缓刑,或多或少也与这种积极“认罪”的态度紧密相关。如今的“正龙声明”仍坚称照片为真,显示出周并未“认罪服法”。这或将导致缓刑令的撤销。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之规定,对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周正龙案时,之所以给他适用缓刑,是因为周正龙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恰在3年以下,而且他多次向公众道歉,并在法庭上“把所有责任都自己扛”。显然,正龙的这些表现均被法院认定为“悔罪”。“正龙声明”的再次“翻供”,实则证明了周正龙并无“悔罪”之心———至少在“诈骗罪”上是如此。想想看,既然虎照为真,又何来“诈骗”?
因而,“虎照门”终结后,之所以还有此“正龙声明”的闹剧,根源恐怕在于二审的裁判未能定分止争,存在于周正龙诈骗案中的诸多细节至今仍然悬疑。比如有报道称,在庭审中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一再表示“记不住”。法庭断案,要的正是察疑解惑,洞察秋毫。所谓“魔鬼就在细节之中”。判决连周正龙都说服不了,又如何说服众多关注“虎照门”的公众?
这张“正龙声明”注定不可能启动照片鉴定,也不会再有官方的“虎照鉴定”。从法律上看,不悔罪的“正龙声明”,宣告着周正龙被适用缓刑的基础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不知当地法院将何以应对。
若周正龙明知其“声明”将导致对他不利的结果,却仍坚持要抛出,那么,周正龙的“声明”也许并不是发给公众,而是针对那些抛弃了他的同案中人的,而媒体的介入使他再次获得了与对方谈判的博弈能力。周正龙向媒体抱怨自己现在“无法生活”,并坚持虎照为真,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
作为局外人的公众想必更加糊涂了,究竟谁在让周“无法生活”?又是谁能让正义始终“无法回家”?正龙啊,你早知有今日的“失宠”,当初又何必做别人的“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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