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震惊,虎年央视春晚抄袭丑闻,难道央视春晚“不差钱”,就差版权的钱?
---今天的《新京报》说:“春晚撤‘抄袭马未都’小品——《两毛钱一脚》涉嫌抄袭马未都作品已从节目单上消失”。这个报道特别耐人寻味,因为此前马未都已经向央视春晚剧组开价15万,央视也表示愿意支付,只是没有签合同,因此央视说翻脸就翻脸——我撤了不用总不能说是侵权?
我们知道CCTV央视是中国传媒的第一大款,区区15万不足挂齿,笔者认为这个数目即便小到是有一元五角,这也是著作者的一种尊严。
但是央视这种出尔反尔的表现却深刻反映出对著作权的不尊重,而且是国家的最大电视传媒机构这样做,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
---如是说马未都开价15万有些过分,央视完全可以讨价还价,既然已经口头上允诺,然后又反悔有点过于拙劣。
马未都开价15万发泄的是一种愤慨,他说:“我可以不要一分钱,但有了这事后,我决定,我要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马未都要的并不是钱而是对著作者的尊重,然而央视的这个反悔恰恰更深的伤害了这位作者,这是让人更加痛心的。
目前,学术不轨,造假,剽袭成风已经成众矢之的,对著作权的尊重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我国著作权法实施以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确实还是做得很不够,央视的这种做法最终虽没有构成侵权,但却给公众上了很好的一课,不过这个反面教员是央视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了。央视不愿意开这个口子,这也反映出了对著作权不重视的现状。
于是有评论说马未都不是“有身份的人”,所以他的维权就不可能会如此有力。
如果央视是一个势利眼,央视在今年的春晚中丢分子也让人更为吃惊。
不过,这件事确实是一个重磅炸弹,也许能炸醒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讲,马未都是一个胜利者,即便央视赢得春晚的成功,但在尊重知识产权方面却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
希望央视认真审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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