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位年仅15岁半的网瘾少年在被送入广西南宁一家戒网瘾“训练营”10多个小时后便突然死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涉嫌致使网瘾少年死亡的4名嫌疑人竟是负责帮助戒除网瘾的“训练营”教官。 这一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在网络上、社会上都引起了强烈关注和讨论,在网瘾已成为一个普遍社会问题的今天,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到底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学校、监管部门、家长还是整个社会?
7000元戒网瘾,10多小时后换来冰冷尸体
“我们用辛苦积攒的7000元学费交给广州番禺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换来的却是活生生的孩子变成冰冷的尸体”,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邓飞悲痛不已。
家在桂林资源县的邓飞告诉记者,他的儿子今年7月刚初中毕业,整天沉溺于网络。今年8月1日13时,他和妻子按照媒体广告指引,将孩子送至广州番禺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在南宁开办的“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
邓飞介绍,在办理孩子入学手续时,他们与广州番禺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签订了《委托辅导、训练协议书》,期限为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收费7000元人民币,目的是为了帮助孩子树立自信、自立的人生观,辅导、训练方式为24小时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广州番禺励志体育活动策划服务部保证训练‘以不虐待孩子或不损害孩子的身体健康为限’,并认定我儿子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8月2日上午7时,邓飞突然接到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警二大队民警电话,告知孩子出事了。当日下午邓飞和妻子赶到南宁市,却被告知一个惊天噩耗:他们的儿子已于8月2日凌晨3时许在南宁市吴圩镇卫生院宣告不治身亡。更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涉嫌致使孩子死亡的竟是这个机构的几名辅导教师!
“我们7月31日在北海银滩玩时,孩子还帮忙救过人呢,怎么到这个训练营10个多小时就死了呢?”死者的舅舅李健向记者展示了在殡仪馆拍到的李某照片,可以看到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整个面部呈酱紫色,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均有大量的污血。
事发后,经技术人员初步调查,涉嫌故意伤害邓某的4名“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工作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去世的少年照片
训练营10多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
那么,邓某在“训练营”的10多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网瘾少年邓某之死由谁来负责任呢?
“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负责人夏正称,邓某是8月1日14时左右由其父母带至这个“训练营”,并签订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协议的。
夏正说,按照规定,新来的学员首先要把“训练营”规章制度背下来,之后才能参加团队训练。团队训练有一个环节就是体能训练,即在“训练营”教官的带领下,完成50圈每圈100米的跑步。
夏正称,由于事发的这10多个小时自己不在“训练营”,所以他所了解的情况都是“训练营”工作人员告诉他的。他说,邓某在参加体能训练过程中,由于体力不支,完成有些困难。带领邓某的教官“急于求成”,认为这个身材高大的男孩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于是教官就让两个学员陪着邓某跑步。“当然可能中间有一些拉扯的动作,就是在他不跑的情况下,旁边的同学拉着他的手继续跑。因为我没有亲见,也是我了解到的情况,当时可能这个教官对他的要求过严,这个孩子也非常叛逆,和教官之间发生了口头上的冲突与肢体上的冲突。事实上这个孩子身材非常高大,带着他训练的教官块头比他还要小。”夏正认为这一过程很可能造成邓某受伤。
夏正说,训练结束之后,邓某吃过晚饭、冲过凉之后于8月1日23时左右睡觉。到了8月2日2时30分左右“突然之间吼起来”,旁边的教官认为孩子“发高烧”,应送医院医治。“晚上3点钟的时候我们有同志跟我汇报,说我们有个同学出现了症状发高烧,就说申请要车送到医院,当时的情况比较严重,要尽快救治。但是送到吴圩镇医院后不久,医生诊断说有必要转院,因为吴圩镇医疗条件不够,但是很遗憾在这个救治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意外。”
夏正说,“我们学校是明文规定是禁止体罚学生的,我们的规章制度都有明显的规定,不能够殴打学生。”夏正称这是一次“特例”,并表示,目前“训练营”已成立专门的善后工作组,负责安抚、赔偿死者家属。
后续:
广西网瘾少年死亡案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中的其余孩子已陆续被家长接走,其中不少孩子身上都发现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记者昨天下午在“训练营”门口看到,出来的几个孩子身上都带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孩子们说,这些伤都是“训练营”的教官在训练时打的。年仅14岁的小潘来自河池,进入“训练营”才10天,屁股已经被打烂,身上还有多处外伤。
截至8月5日16时40分左右,59名学生被家长接走,“训练营”内还有63名学生。
到底该由谁来监管?
记者调查发现,“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是一家没有任何资质的非法机构。那么,从5月中旬“训练营”开办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为何一直没有相关部门前来过问、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李清先表示,由于“训练营”合办单位之一的广西电子技术学校不属于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主办,而类似培训机构和活动的审批也不由教育部门负责,教育部门与此事并无太大关系。
他说,广西电子技术学校属于广西劳动部门主管,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主办,教育部门只是履行“业务指导”的责任,广西电子技术学校与其他机构合作办学,按理应由相关主管主办单位批准。另一方面,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社会类培训机构”应由劳动部门审批,以公司形式出现的教育培训机构则应由工商部门审批。
而南宁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社会力量办学应由教育部门办理相应许可证,而根据目前有关部门搜集到的材料等可以看出,出现事故的“训练营”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应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而如果主办者想以企业形式获得批准,工商部门将根据申请类型和经营范围对其进行审查,涉及相关专业技术内容的还需要预先到相关专业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后才能给予核准,比如,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应到相关技术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危化产品的应到安监部门办理前置审批。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这类机构属于“新兴行业”,由于“新兴行业”缺乏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工商部门一般需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后才能确定其审批方式。
“规范管理”、“科学救治”是解决之道
对于这一事件,一些专家认为,当前社会上缺乏治疗网瘾的科学救治方法也是悲剧产生的原因之一。“在网瘾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常规教育方法不奏效的基础上,以赢利为目的的种种戒网瘾机构趁机而起,一些家长也是病急乱投医”,广西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罗国安说,从药物到针灸甚至到“电击”,从行走学校到吃苦训练营以至过重的体罚,均是不科学的做法。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专家建议,要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应从“规范管理”和“科学救治”等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对类似培训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管。首先应明确监管主体部门,然后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李清先建议,对于涉及教育的培训机构或公司的核准设立,最好由教育部门进行前置审批,以保障其教学资质及在教学模式等方面的专业性。
二是逐步探索戒除网瘾的科学办法。著名戒网瘾专家陶宏开认为,“网瘾不是孩子的错”,孩子沉迷游戏、上网成瘾,主要是因为家庭、社会和学校中存在的不当因素所导致,只有找到他们沉迷于网络的原因,并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真正治本。
三是加强对网吧等场所的整治力度,同时丰富学校的文化教育,加强父母与孩子间的交流,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好的社会、学校和家庭环境,以增强其对网瘾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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