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抗税案25日定谳(定案),她被要求补税684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50万),林志玲在东京闻讯,透过越洋短信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立即补缴。”同时希望有更清楚的理解与条文,不会让将来的模特儿表演者无所适从。
林志玲(资料图)
网易娱乐8月26日报道(文/小易) 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抗税案25日定谳(定案),她被要求补税684万台币(约合人民币150万),林志玲在东京闻讯,透过越洋短信表示:“尊重司法判决,立即补缴。”同时希望有更清楚的理解与条文,不会让将来的模特儿表演者无所适从。
林志玲日前被台北市国税局查出漏报92至94年薪资所得,要求她补税684万多元,并裁罚135万元(约合人民币30万)罚款,但因无故意漏报,因此免缴罚锾。她日前出庭表述,她执行代言和表演工作,需自行负担工作成败,所得属于“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工作成本才报税,但提诉失败,再进行行政诉讼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