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和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日前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海淀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确认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法院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女儿方贞由母亲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 方宏进(资料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12月22日报道 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和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日前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海淀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于红伟的律师说,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确认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法院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女儿方贞由母亲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此外,法院裁定方宏进所欠债务系个人债务,均由方宏进承担。对于判决,方宏进和于红伟均表示上诉。于红伟认为女儿的抚养费过低,方宏进要求法院澄清婚外情事实。昨日上午,记者分别采访了当事双方,并请知名婚姻案律师杨晓林对该判决进行了法律解读。 对话方宏进 开房时间 我正在直播 记者:你怎么看一审判决? 方宏进:判决应当是比较客观的。 记者:打算上诉吗? 方宏进:肯定要上诉。上诉是要说清楚两件事。一是关于一审中我写保证书的事,二是关于于红伟说我有个5岁私生子的事。 记者:对于方贞(方宏进女儿)的未来有什么打算?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吗? 方宏进:这个恐怕没希望了。方贞这些年一直跟她母亲生活。但我希望她能出国留学,到时肯定还要靠我帮她联系国外的关系并照顾她。我不希望于红伟总拿女儿说事,这对孩子的心灵很不好。 记者:法院认定你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你怎么看? 方宏进:法院判决主要依据于红伟提供的我曾经给她写的那份保证书。因为开庭前,于红伟的律师曾和我谈过想协商,所以我也没准备太多证据。于红伟在庭上突然拿出这些证据,我肯定一时拿不出证据反驳。 记者:你写的什么保证书? 方宏进:于红伟说我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不让我上班。当时为安抚她,按她的意思写了保证书,承认和某女性有关系。我当时根本没想离婚,也没想到她日后会拿这个当证据。还有,她说我在饭店和某女性开房,但她根本没看见。 记者:你说她说的不是事实,有证据吗? 方宏进:当然有。保证书所说我与其他女性开房的时间正是我在电视台直播的时间,这点电视台肯定能证明。 记者:想挽回公众形象吗? 方宏进:我不想做道德完美的人,也不在意公众形象。我说清楚事实是为了方贞。她因为这两件事恨我,认为我不爱她,但她总有一天会长大。她已经17岁,我想让她看到法院判决,证明她父亲没做这些事。 对话于红伟 女儿看到判决说我爸太无情 记者:听说你打算上诉? 于红伟:对,主要是要求分割财产。现在北京海淀区的那处房产是我和女儿唯一的住处,我希望法院能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出发,把房产判决给我和女儿。 记者:方宏进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你认可吗? 于红伟:不认可,会在上诉中提出来。我们已经得知方宏进在北京目前经营着公司,收入不错,根本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方宏进还说要把孩子转入公立学校,现在方贞的学校都是英语教学,转入公立学校就把女儿毁了。我认为这只是他的借口,他不想尽父亲的责任。 记者:女儿看到判决了吗? 于红伟:判决书刚下来那两天我没告诉女儿,怕她耽误太多学业,也不想影响她的心情,她已经受到太多伤害。后来女儿看到判决书,说我爸太无情无义了,居然想把我转到公立学校,当时就哭得不行了。 律师解读 看点1:法院为何没有分割夫妻财产 (责任编辑:六合彩开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