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凌晨到5日上午———持续两天多的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告一段落。重庆市政府通报称,11月5日上午,主城区出租车全面恢复正常营运(重庆商报11月6日报道)。
从3日开始的出租车司机罢工行动引得世人举目关注。就本次罢工事件来看,是早迟会有的。有消息报道说,早在今年的奥运会前,罢运情绪已经在的士司机之间酝酿,经过政府采取措施,解决了罢工危机。
司机有没有罢工的权利,在此不想讨论。联系到今年发生的很多群体性事件,笔者关注的是,为什么一些问题,还在萌芽状态的时候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非要等到事情闹到世人皆知时才能得到关注呢?
这实在是一个法治社会不该出现的现象!
在笔者看来,在法治社会里,民众有了问题,产生的利益诉求,应该是通过正常程序找到政府部门寻求帮助,或通过司法程度解决,以法治的程序和方式解决纷争,这也是一个现代国家追求的目标,对民众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并且,相比较采取暴力和罢工等非常规处置手段,这样的方式成本会低得多。
但在现实社会,这样的问题处理的方式往往会被很多人诉为幼稚、无知或脑残,是不了解中国国情的表现。其中道理,相信国人都知道。正如当今流行的一个词:“潜规则”。在我们这个国度,如果你犯了案,或和别人发生了纠纷,我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找律师,而是找关系和熟人,期望他们能“摆平”,而事实却是这样,有了各种关系和熟人,事情处理起来却很轻松。这也是几千年中国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效果不错,累试不爽,吃亏的一方对此也自认倒倒霉。
这使我想起一件事情,由于兴修公路,一农户的土地被占,村里负责处理各种补偿,村长把其中一农户的钱占为已有,在给了部分钱之后,余下部分就想独吞。没办法,这家农户年老体弱,去找村长要钱还被打骂,最后,这家人干脆就堵公路,恰好堵到市长的车,问清缘由之后,很快,钱就一分不少的送到这户人家的手中。如果不采取堵路的方式,不遇到市长,这户人家的土地征用补偿钱,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到手。对此,我们不能指责这户人家不采取司法手段去要回自己的钱,因为,在那样的地方,采取那样的方式毫无意义。
在基层有些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处理,不是处理不了,而是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所以,用非常规手段处理争议就大行其道,有时,这样的处理方式还成了一些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所以百姓总结说,处理问题,“聚焦的人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惊动的领导级别越高,问题解决起来就越容易,”不是没有道理的。
试问,事情闹得越大越容易得到解决真的是中国式处理问题的方式吗?
在当前的情况下,司法腐败日益增多,老百姓对法律解决问题的公正产生了怀疑,也正在失去信心,自然也不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对一些问题“聚焦的人越多,影响越大,惊动的领导级别越高”问题解决起来就越容易!”我们不能批评老百姓这样的处理问题的指导思想,但确实存在“有理无处说,有问题无处解决”的社会困境。没有话语权,没有讲理说法的地方,唯一的方式就是采取罢工或其他非常规手段,比如对政府施压、聚焦围攻政府部门,甚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进行要挟等。到头来,长久以来未能解决的事情很快就有人过问了,领导发话了,基层也就重视了。
当然,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严重,甚至需要流血流泪,成本实在是太大的,也是我们这个法治社会所不愿意发生的。
实现法治化,中国要走的路途依然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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