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年前,马丁.路德.金发表了“我有一个梦”的演说,五年后,他就被暗杀身亡。而今天,奥巴马超越了历史,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在芝加哥的获胜集会上,老一代黑人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泣不成声。他作为马丁.路德.金的年轻助手投身于民权运动。当马丁.路德.金被暗杀时,他就站在身边。他在1984和1988年两次竞选总统,每次都赢得了比人们预期得多得多的选票。但是,在1988年他走得最远的时刻,也在预选中被民主党的白人对手杜卡基斯轻易击败。是奥巴马成就了他一生的梦想。
但是,就在三个多月前,奥巴马在父亲节发表讲话,呼吁黑人男性担当起作父亲的责任。同样是这位杰克逊,听到后愤怒之极,觉得奥巴马看低了黑人,甚至和朋友说他要将奥巴马阉割。此言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逼得他不得不公开道歉。
杰克逊和奥巴马是两代黑人领袖的代表。以上的两个镜头,也反映了这两代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奥巴马的当选,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成功,而且代表着新一代黑人政治领袖的崛起。他们将逐渐替代杰克逊所代表的民权运动一代的黑人领袖,以新的世界观和政治哲学重新塑造美国的种族关系,并带领美国走进“后种族时代”。
老一代民权运动家大多是在黑人教堂里成长起来。那时的名校基本不对黑人开放,教堂就成了这些人的精神基地。奥巴马那位引起人们争议的牧师莱特,实际上就是代表了这种黑人教会的传统。这些民权活动家为了争取基本的平等权利而挨过警棍的打、受过警犬的咬、坐过牢。他们几乎全是“苦大仇深”型。他们的使命就是捍卫黑人的基本权利、为黑人社会申冤、代言。对他们而言,邪恶被界定得非常清晰,那就是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黑人社会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来源于这种邪恶。因此,他们很少关心黑人社区以外的事情。他们的权力顶峰,一般而言就是在市政厅和众议院。因为他们只能在黑人聚居的城市、或者以黑人为多数的众议院选区赢得选举。由于美国还没有一个州以黑人为多数,所以他们在全州范围(比如参议院)的选举中基本不可能赢。在九十年代以前,参议院中唯一的黑人就是1966年在麻萨诸塞州被选上的Edward Brooke。一句话,即使成为议员,他们代表的还是抗议运动,而没有进入政治主流。他们只能用民权运动的眼光来看待世界。
奥巴马在马丁.路德.金发表了“我有一个梦”的演说时才两岁。他们这一代,没有经过民权运动的考验,却享受了民权运动的果实。以奥巴马而论,他被单身母亲和祖父母养育,属于领过食品救济券的穷人。但是,民权运动的果实,使他本科能够在哥仑比亚毕业,后来又进了哈佛法学院,成为天之骄子。这样的经历所塑造出来的世界观,当然和那些挨警察的棍棒、坐过监狱的民权活动家们大为不同。而这代常青藤的黑人精英的背后,则是一个日益增长的黑人中产阶级。PEW在一项调查中把美国社会按收入平均为五个档次。1973年,只有23%的黑人家庭经济收入进入了前三个档次(也就是最富裕的60%的人口);到了2005年,这个比例增加到了37%。显然,黑人的经济收入和总人口的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但是,成功的黑人已经不那么罕见了。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新一代的黑人精英要当的不再是黑人领袖,而是全社会的领袖。比如奥巴马,他首先是个当选总统,不过肤色正巧是黑的而已。他并不把黑人问题当成自己的专长或政治标签,而是拼命要摘掉这个标签。他2005年当选参议员,自然进入了“国会黑人预备会”(Congressional Black Caucus)。但他很少参加会议。当然,其中一个理由是,他是这一组织的唯一参议员,而其他成员都是众议员,双方工作关系少。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不喜欢把政治按种族归类。这一组织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举办各种活动募捐,因为其成员大多代表着最贫困的选区。奥巴马虽然已经是一个成功的畅销书作家,但他对这些活动一直不热心,别人也很少来找他。
在当今的美国,奥巴马这样的黑人政治家已经开始全面接替老一代。2000年,三十二岁的阿拉巴马州政治新星、哈佛法学院毕业生、联邦检察官Artur Davis挑战老牌的黑人众议员Earl Hilliard。两人辩论完,作为长辈的Earl Hilliard把年轻的对手拉到一边告诫:“年轻人,你有很光明的政治前程。不过,你要学一些政治基础课。搞政治不能从上层开始。”他的意思是,Artur Davis应该在下面多磨练,别急着当议员。那年Artur Davis输了。但是,两年后他赢了,目前正瞄准州长的位置。作为奥巴马的支持者,他认为种族问题虽然有,但挡不住黑人政治家的成功。有些人因为肤色不投奥巴马的票,有些则恰恰因为肤色投他的票。两相平衡,种族问题就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
另一位年轻的黑人政治家Cory Booker,1969年出生,罗得学者(Rhodes scholar),斯坦福大学本科毕业,耶鲁法学院出身,如今是新泽西州Newark的市长。2002年他挑战前辈Sharpe James时,对方恨恨地教训他:“你得学会怎么当个黑人,我们没有时间培训你。”那年他输了,但四年后则赢了回来。他明言:他不喜欢别人动不动来找他谈黑人问题。他宁愿人们来和他谈核扩散、中东等问题。他的目标是超越种族。
费城的黑人市长Michael Nutter比奥巴马大四岁,却是希拉里的支持者。他分别“面试”了这两个候选人,考了他们一大堆大城市的问题,结果发现,希拉里懂得多得多。在这个过程中,种族问题从来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很奇怪:凭什么我必须支持一个和我肤色相同的候选人呢?
这就是这一代人的写照。他们大多受了精英教育,希望超越种族,成为未来一代人的领袖,而不仅仅是黑人的领袖。他们会为黑人社区说话,但也会用中产阶级的价值来教训黑人。这势必就和老一代苦大仇深的黑人领袖发生冲突。在老一代看来,我们当年冒着生命危险,被警察打、蹲监狱、甚至有的朋友牺牲了生命,这才使你们有机会上常青藤。但是,你们小辈通过我们的牺牲飞黄腾达了,却回过头来教训自己的黑人兄弟,这难道不是忘本么?你们怎么能跳出首先维护黑人的利益这样的本分呢?
奥巴马的胜利,固然使黑人社会狂喜。曾恶怒斥他的杰克逊,会为他的当选喜极而泣。但是,两代之间的磨合不会轻易完成。奥巴马这代常青藤出身的黑人领袖,以及他们代表的黑人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其实很容易被白人社会所接受。许多贫困的白人,对这些成功黑人的子弟靠肤色而在大学录取等方面享受种族平权的照顾而愤怒,觉得是富黑人频频挤掉了穷白人的机会。奥巴马也表示,他要保证自己的孩子在这方面不会占别人的便宜。奥巴马当选的第二天,《华尔街日报》发表社论,宣称黑人总统的诞生,砸了黑人民权运动领袖的诉苦生意,越来越多的州开始禁止以肤色取人的优待黑人政策。可见,奥巴马在这方面会不断受到压力。同时,这些黑人精英的成功和充满了贫困和犯罪的下层黑人社会的对比日趋鲜明,双方距离也越来越大。许多黑人,或会因此对奥巴马产生怨恨,觉得黑人兄弟为了他争先恐后地走向投票箱,但他当了权却胳膊肘往外拐,总想着白人的问题。
总之,奥巴马是以超越种族、超越党派而崛起的政治天才。他将为美国走进“后种族时代”迈出关键的一步。但是,他在调解种族关系时,最难办的未必在白人方面。他这次之所以能从艾奥瓦这一“最白”的州之一起家、一路领先而赢得大选,一大原因就在于他是个让白人感到舒服的黑人,或者说是个不那么“黑”的黑人。自约翰逊签署民权法案之后,南方白人集体投靠了共和党,以后共和党一直在白人中占绝对优势。2004年大选,克里在白人中获得41%,今年奥巴马则获得了43%。可见,作为民主党人,他比白人更受白人的支持,相信他和白人之间不会有本质性的隔阂。最有可能和他有隔阂的,倒恐怕会是黑人。只有黑人社会在他的榜样激励下奋发向上,竖立自尊,黑人社会的种种问题,才能够被最终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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