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到著名的天涯论坛潜水,又见一位女子欲卖身救夫的帖子《我愿意卖身卖房救丈夫!请帮帮我!》。
而类似的帖子近年来层出不穷,比如影响比较大的就有05年重庆当时大三女生陈易为救患病母亲欲卖掉自己的事件,等等,虽然有一些求救者得到了有良知的社会群众以及媒体的大力支持,以捐款捐物等形式解救了那些濒临绝境的“丈夫”和“父亲”以及“母亲”等社会角色,但对于大多数需要被解救的人们,我们或听不见或力所不逮,大家几乎都麻木了。
这次本人再次看到这些万变不离其宗的卖身模式和求救人撕心裂肺的呼喊,心中不禁若有所动:既然社会不能救助那些挣扎于死亡线上的人们,为何不可以实际一些使呼救者的“卖身”救治合法化?
也许有人觉得这个建议太荒唐,“卖身”系列之卖儿卖女,卖身葬父母等现象只有奴隶社会才有,出此下策甚至馊主意是不是胸怀不轨?非也,实在是本人觉得还是不要唱高调了,现实点吧,保命要紧,毕竟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并且当危险来临时也是最等不起的东西。
以前人们经常质疑道德杀人的荒唐,但愿今天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不要再拿弱势群体的生命开玩笑了,就我看来,即使卖身合法化了,国人甚至外国人把中国说成奴隶社会,我们也不必在意,一句话,这是双方心甘情愿的,是救助者的权利.
不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社会主义的制度的优越性,甚至资本主义社会做的还比社会主义国家好,可毕竟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如果唱高调能够拯救那些无钱医治的重症病人,那么我心甘情愿地跟在你们后面为你们摇旗呐喊,否则还是把一条条需要救治的生命置于一切冠冕堂皇的理由之上吧!
“即使要我们回到名副其实的奴隶社会我也愿意,谁叫我们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弱势群体呢?嘿嘿,我愿意你管不着!”事实上,你可以说她们贱,傻,目光短浅,搞历史倒退,然而她们权衡利弊,更加需要亲人的生命,作出常人难以肯付出的牺牲,这是非大贤大孝者不能有的感人壮举,我们社会就应该支持她们。我想,这可能也是那些把当卖身成为弱者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救助者心声!
所以当卖身合法后,她们的另类行为才可以为人们所接受,敢接受,那些濒临消失的生命才会得到救治,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社会允许卖身合法化将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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