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个QQ上的女网友聊天,谈到情人间,是否应该男人给女人花钱的问题。我坚决表示:花钱找情人,不如花钱招妓女。
情人,顾名思义,是有情的人在一起;吃饭,睡觉,逛街。如果情人间发生了钱的关系,特别是男人在不情愿的前提下,为了维护情人关系而不得不给女人花钱,那性质就变了,变得不如找妓女来得直接。
作为个体,无论男人或者女人,都应该有独立的经济生活,而不是依靠情人关系,过一种卖肉求生的生活。如果卖肉,还一定要一种情人的面皮遮脸,有什么实质意义呢?
在男女私情中,感情和金钱是互相排挤的,并不能共生共存。大款包二奶、三奶,富婆包二爷、五爷,不在此文的讨论之列。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北京哪怕年收入二十万,也只能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如果情人造成了男人的经济负担,男人还会用情去关心、呵护女人吗?二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还会没有负担地开怀大笑、专心做爱吗?
在情人之间,绝不会是单向的付出或索取,肯定是双向的互动。女人也一样需要男人的感情,包括男人的性。如果一个女人,没有性的需要、也不需要男人的感情,只需要男人的金钱,那她就是一个不挂牌的楼凤吗?还谈什么情人。
而招妓女则不同,妓女是招之即来、来之而战、战之能爽快的。因为让男人爽,是妓女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妓女的职业要求。在工作过程事,妓女能让男人充分体会到男人需要的情感体验,而绝不仅仅是肉体的苟合。
男人付出了钱,妓女付出了劳动和尊严;各取所需,二不相欠。而男人如果一味迁就情人的金钱索取,而对于你付出的金钱,情人认为是她付出肉体后理所当然的酬谢;这样的关系,还能叫情人关系吗?
而情人间作为朋友正常感情的物质馈赠,则是人际间的正常礼尚往来,和情人与否没有关系。
比较下来,我是坚决不主张情人间发生金钱关系的;如果一个男人离开金钱手段就会失去情人,那么我奉劝这样的男人,还不如花钱去58或者乐聚居那样的北京同城交友类网站找妓还得直接、痛快。
我到北京三年多,月薪过万,但是生活一直陷入困窘,信用卡好几张都在透支状态,每个月还要还该死的房贷,夜深人静的时候掐指一算,竟然搞了8几个小妮了,这些关系大半是所谓的情人关系,想起那些带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大肆刷卡的日子,现在真是后悔的肠子也青了!
老天,这些钱,要是找妓女,该能找多少个啊.
花钱找情人,不如花钱招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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