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三五个人一起喝咖啡闲聊的时候,有个朋友给我们讲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两年前,年轻漂亮的墨尔本姑娘Jessica从学校毕业,进入一家著名的广告公司。初入职场,总是小心翼翼,怕在工作上有什么差错。还好,她有一个好上司——从悉尼总公司调来的Kevin。
一次,Jessica负责的一位客户非常难缠,对于她交出的文案百般挑剔,而为了这个案子,Jessica也已经不知道辛苦了多少个夜晚了,终于在再一次被推翻之后,在回到自己的位子后忍不住哭了起来。
“这点小事就哭了?”是风度翩翩的Kevin,“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地方?”
Jessica指了指电脑屏幕,无助地看着Kevin。Kevin笑了笑,拖了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我来吧!”
接着,Kevin就认真地替Jessica修改起文案来。而Jessica则在旁边安静地看着他,仿佛忘了时间的存在……
第二天,也是在Kevin的陪同下,Jessica拿着修改好的文案又一次拜访了客户。这一次,出乎意料地,通过了。
Jessica高兴地跟个孩子一样,一定要请Kevin吃饭。于是这天晚上他们相约在一个气氛浪漫的法国餐厅,有烛光,有晚餐,当然,还有酒。
晚餐之后Kevin开车送Jessica回家,停下车看着Jessica的那一刹那,忽然发现,微醺的Jessica居然那么漂亮,红润的脸庞,清澈的眼睛,突然好像拨动了他的哪根神经,便情不自禁深深吻了下去……
此后Jessica干脆搬入了Kevin的住所,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正在Jessica一心幻想什么时候可以跟Kevin修成正果步入礼堂的时候,偶然一场庆功宴上听到大老板的一席话,彻底击碎了她的这个梦想。
“Kevin,这次表现不错,可以放放假,回悉尼陪陪太太和孩子……”
“你在悉尼有妻有子?”Jessica在宴会之后找到他泪流满面地质问。Kevin对于这件事情倒是供认不讳,并且很坦率的告诉Jessica他压根就不会为了Jessica跟太太离婚,因为他和太太已经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但是他愿意和Jessica继续这么一起生活下去。Jessica顿时默不作声……
几周之后,Jessica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兴奋地告诉Kevin却换来了Kevin冰冷的回应:“你必须把这个孩子拿掉,即便你不拿掉,我也不会承认这个孩子,我不会支付给你们一分钱的生活费!”听到这番话,她对于尽管这段感情以及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彻底心灰意冷。
但无论如何,孩子是自己的。于是她倔强地决定要生下这个孩子。事到如今,Kevin已经离开了墨尔本,而他们孩子已经一岁半了。
而在此时,又传来了“情人法”的颁布,Jessica决定一纸诉讼将绝情的Kevin送上法庭。
原来澳洲在今年的3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律:有婚外恋的男士可以向他们的情妇提出“离婚式”的结束关系诉讼,情妇们可以索要收入,财产,甚至退休金分配。目前,此家庭法修正案被称为“情人财产法”又被称为“情妇法”,目的是从家庭法院系统中消除同性歧视,但也为一系列事实关系索赔敞开了大门。
该法律规定,满足基本标准的事实夫妻,如同居两年以上的伴侣,在家庭法院将被视为与结婚夫妇一样对待。在财产分配上,法律将像对待已婚夫妇那样,即将分配建立在法院考虑双方“未来需要”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有婚外恋的男女双方,将由他们的第二个伴侣在家庭法院上决定,他或她是否应该得到收入支援或财产分配。尤其是有孩子出生的婚外关系。
我把这条消息放入咖啡杯搅拌了一下,却品出了另一种味道。
在西方一些国家,常常看到许多未婚携子的单亲妈妈,其中就有我们常说的小三,小四。她们中的许多人都生活在贫困线下,每周都是靠在政府领取的少量救济金,来维持孩子的学习,母子的生活。而有些孩子的爸爸却不知去向了。
Jessica能否最后打赢官司我们不得而知,但值得引起注意的地方在于,澳洲的情人财产法,与传统的观念是相冲突的。
反对这个法律的人认为情人情妇本身就是一个争议,而现在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简直不可思议,而支持者认为这个法律保护了弱势的女人和男人,特别是保护了弱势的非婚妈妈和孩子,不知博友们是如何认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