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要率先实现女性公务员、女性知识分子与男性同龄退休话题引起网民热议。
这个话题之所以会引发争论,关键还是不少人对“男女平等”这个概念认识不清。我们常说的男女平等,实质上是指男性、女性的社会地位平等。社会地位平等却不等于什么事都对等。反过来讲,如果什么事都要求男性和女性一视同仁,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说,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少年儿童,作为公民来说,他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一个成年人和一个少年儿童他们所获得的法律保护以及他们触犯法律后所受到的惩戒却又是不一样的。正是考虑到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和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少年儿童这种差异性,我们才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精神真正落到了实处。
对于男女平等的问题也是一样。有人说,工作权既是男性也是女性的基本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既然男女平等,那么男人可以干到六十岁,女人也可以干到六十岁。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妇女公益保障法》和《劳动法》又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的劳动禁忌又作如何解释呢?该不会有人说这两部法律的规定也是侵害了女性的劳动权利吧。所以说,男女平等,绝不是男女对等。
男性六十岁退休,女性五十五岁退休,不是谁拍脑门想出来的,而是依据男女生理、心理的不同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实质上是对女性的一种照顾性措施,这和侵犯女性的劳动权利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一般女性年过五十五岁之后,身体状况已经不太适合每天八小时的工作,特别是一些体力劳动。为了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让她们早点退休享受天伦之乐,有什么坏处吗?
毫无疑问,强烈要求女性也要到六十岁退休的人,并不是普通的、从事体力劳动的女职工。对于这些女性来说,反正现在都有保险,退休后的退休金和在岗也没有多少差别,趁身体还不错早早退了回家干点什么不好?何必熬到动不了为止才回家养病受罪?但对于一些身居官位的女领导、女干部来说就不一样了。不要说正式退休后,恐怕从别人知道她要退休的那天起,境遇就已经大不一样了。退休后比退休前挣得少一大块不说,其他方面更是天壤之别。我想,这些女性是希望多干五年的,如果政策允许的话,干到八十才好。如果真如了她们的愿,岂不害苦了普通的女性职工?
一边是每年有几百万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一边有一大帮到了五六十岁还不想退的人,这对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好处吗?如果岗位是有限的,那么让年青人替代老年人去干革命不是更好?我们强调要保障女性的工作权,又谁来保障青年人的工作权?所以,到了岁数非赖着不退,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如果说男女在退休问题上非得搞对等,不对等就是歧视女性,那么也不要延长女性的退休年龄,而应该缩短男性的退休年龄。都早点退,建设小康的力量更有活力,于国于民于己都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