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了一件新鲜事:陕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对本省所有保姆等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从业条件做出严格要求——不穿紧身衣裙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不能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与消费者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
觉得匪夷所思:做出这样的规定,难道大家都把保姆当成三陪了?!要对小保姆狠狠的加以思想道德教育才行?!
不可否认,社会里也有“引诱男主人以获得更多物质财富”的小保姆,她们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为了从女主人那里抢来她老公的异性注意力。但是,你也要明白:这样的保姆是存在,但对于中国整个保姆行业来说,这样不守规矩的家政人员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大多数女孩子走进了家政这个行业,为的是有一份工作,而不是为了找位“恩客”当二奶!
另外一方面,规定保姆不穿紧身衣暴露衣不涂脂抹粉就一定可以堵住她们及男主人的“不良企图”吗?
显然是不行的。
别以为露几寸皮肤就是性感就是引诱,现实生活中,真正会勾人魂魄的女人往往穿得超严实。就像国外女人,把暴露当成天真,把紧衣密裙严严实实当成是性感的诱惑,因为,在国外人看来——一点不露,才有引人一观的欲望!
所以顺着这个思路,如果在本省居住的外籍人雇佣中国家政人员,是不是还得要求小保姆穿着露大腿超短裙擦玻璃呢?!
很替陕西省的新规定感到担忧,如此一来,摆明了向全社会宣布:保姆,是二奶的前身!女人,要提放你家的保姆,让你老公离她远一点!
这对那些敬职敬业的家政人员而言,首先就是最大的人格侮辱!家政人员,并非是和谐家庭最大的敌人!
当然,不可否认,很多保姆走入一个豪华现代物质条件丰足的家庭,是会对这个家的一切产生某种心理上的觊觎,但这毕竟是人之常情。坏就坏在,好多人惯性思维的把保姆当成了天生的坏胚子、个个都是想要麻雀变凤凰的野心女。女主人对家里的小保姆防不胜防,总疑心她勾引了自己的老公,但她没有想想看:保姆和男主人勾搭成奸,一半的责任怨保姆,另一半的责任则得怨她的老公想偷腥了!
不必如此死盯着小保姆的裙子,你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保姆也有良知,这世上,唯有人心才换得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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