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是今年五月份的一个话题。和朋友聊天时,聊及当时发生的汶川地震。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远离灾区的人,最好的支援方式就是捐资捐款。
网上募捐的贴子很多,其中不乏这样的呼吁:“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聊到这句话时,我表示了不赞同。
我说,不是“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而是“匹夫有难,国家有责”。当时想把这个想法写出,但,灾难眉睫之际,下笔未合时宜。为免遭误会,不妨暂时隐忍。现在可以表述我的看法了。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乃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变体,后者出自清初大儒顾炎武。
但,将“天下”转换为“国家”,则有违顾氏本意。因为在顾氏原来的上下文中,是特意将“国”与“天下”作分别的。明亡清兴,改朝换代,在顾氏眼里这是亡国,并非亡天下。且看他这样自问:“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明清转换是换了皇帝,亡国只是对拥有“家天下”的皇帝而言的,与匹夫无关。亡天下不同,那是亡失了维系天下的儒文化。仁义是儒文化的核心,如果仁义阻塞,以至野兽吃人,人与人也将互食,天下就彻底亡了(亦即社会回到了史前)。
因此,顾炎武进一步说:“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如果保国是君臣之间的事,那么,以仁义保天下则是每个人的事,即使匹夫,亦有责任。后人(梁启超?)将此句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见,这里的“天下”是不可易为“国”与“国家”的。
顾氏时代尚不可,今天则更不可。现代国家形态主要两种,一种集权性质,一种民主性质。集权如同皇权,却比皇权更甚。匹夫(个人)在这种国家中贱如草芥,他或她只有责任,没有权利。因此无论皇权,还是集权,都很喜欢说“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因为责任全在匹夫,权力却尽在国家。但,这八个字如果放在民主国家,碍难行通。民主的本义是民治,即公民自治。
公民选举代表,使之组成政府,由此进行社会管理。政府由纳税人的赋税维持。对外,它代表国家,行使主权。对内,它维护社会,为全民提供公共性的安全、保障和福利。这既是国家的职能,又是国家的义务;而享有这些国家职能和义务的,则是公民的权利。否则,作为匹夫,他或她为何要以赋税供养它。
明乎此,就不难理解我为什么不赞成“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其实,国家有难,难在匹夫。即以汶川地震言,你说国家有难,难道不是无数匹夫在承受。因此,真正的问题是,匹夫有难,国家咋办。答曰:它必须履行上述职责,以帮助无数受难的匹夫。如果说我个人的捐助,还可以是出于人道主义;国家救助则注定没有慈善之类的美名,它义务在此。这就是我所谓的“匹夫有难,国家有责”,而且责无旁贷。
有句话这里必须甄别,美国总统肯尼迪当年就职总统时曾说: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这位民主党领袖的观点我无法赞同。民主国家,公民在向国家完税的同时,便完成了他对国家的义务,你还要他做什么。
如果要做,就是看守着国家这个庞然大物(亦即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看它能为公民做什么、又如何做。这,既是匹夫的权利,也是匹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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