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们注意了啦,经常无聊时,千万别再用手机乱发“黄段子”,因为即将“黄段子列为性骚扰”立法了。呵呵。
---北京晨报讯“黄段子列为性骚扰”有了更进一步的限定。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昨天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与原草案相比,修改稿中把违背妇女意愿、内容涉及性作为性骚扰的判断要素。该法规有望在本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这一修订草案曾在今年5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性骚扰行为的禁止和预防、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有委员提出,修订草案对性骚扰的行为表述过于宽泛,应当进一步明确,修改为:“禁止违背妇女意志,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我们终于看见“立法的”正确面对“万恶”的性了,一直以来人们谈性色变,立法者也大建牌坊,让那些闲时发发黄段子的人如利剑在喉,生怕哪天发了个短信就被定义为色情狂,犯了法。
有一点,我比较奇怪,《修订草案》说“禁止违背妇女意志”,那如果“黄段子是说男人的呢?”算不算性骚扰?
呵呵,男人们是不是应该小心点了?别没事乱发个荤段子短信。女人可以发一些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