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子成龙,想请刘翔演电影了,刘翔也像学田亮,打入娱乐圈子,不过让我吃惊的是,成龙想让刘翔演小偷?我想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刘翔肯定是神偷,因为中国谁也跑不过他啊。
作者:乔志峰
10月4日《新快报》报道:成龙与刘翔当日一见如故,当成龙发现刘翔忘记佩戴作为活动的主题红丝带襟章时,亲自为刘翔戴上,还主动发出邀请,“现在我想让他(刘翔)做好运动场上的‘演出’,等他退休的时候我会考虑请他演电影。”对于成龙的邀约,刘翔没有拒绝:“我想现在的运动员,只要条件允许,应该什么都可以做吧。当然,前提是做好运动员的本职工作。”见到刘翔放话应允,成龙索性提出了下一步计划:“我想在我的《警察故事8》里,大家可能会看到我们的演出。刘翔演一个小偷,在前面跑,跨过街上的单车和汽车,我就在后面不停地追。”成龙的这个突发奇想惹得台下笑声一片。
太雷人了,力邀刘翔演小偷,自己当警察在后边猛追,成龙大哥拿人开涮的功夫实在是“老而弥坚”啦。可是,我在为他的这个创意忍俊不禁的同时,却觉得成龙本人其实比刘翔更适合演小偷。
理由第一条:请允许我“以貌取人”一回吧。
这也怪不得我,“以貌取人”一直是我们的“国粹”,且近年来还有发扬光大之趋势——广州有个叫蔡海武的市民,就是因为“外表瘦弱”而被警察当成吸毒人员给抓起来啦。按照主旋律电影的要求,作为正面人物的警察,应当是浓眉大眼、方面大耳、身材魁梧的美好形象。恕我直言,成龙大哥的外貌(特别是一对小眯缝眼),跟我心目中人民警察的艺术形象相差太远啦。刘翔尽管也没有朱时茂那厮长得“正面”,但跟成龙比,我个人认为多少还是要强一点的。
第二个理由,成龙没有刘翔跑得快。
刘翔在前边跑,成龙肯定是追不上的——除非是遇上“黑哨”。警察追不上小偷还累得气喘如牛,岂不是长小偷志气、灭警察威风乎?这完全不符合“正义战胜邪恶”的艺术规律嘛,不光警察们看了不舒服,广大观众看了也会不习惯的嘛。与其这样,还不如成龙当小偷在前边跑、“警察”刘翔在后边追,三下五去二便将其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大脚,多痛快呀。
第三个理由:成龙演小偷可以挑战自我。
都演了半辈子警察啦,都当了半辈子英雄啦,成龙大哥也该换换角色啦。此举不仅可以挑战自我、拓宽戏路,还可以给广大观众带来新鲜感——哇,想不到成龙也有今天哪!单凭这一项,就能成为影片炒作的一大噱头。观众的兴趣被调动起来了,电影的票房不就水涨船高了嘛,这经济效益也就跟着翻番啦。成龙大哥有钱赚,就能全身心投入艺术创作之中,就不必冒着风险给那些个乌七八糟的学校当代言啦。
从故事的精彩度来看,成龙演小偷比刘翔演小偷更合适,实乃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双丰收之绝佳创意。不知成龙大哥意下如何?我看好你哟!
换个认真角度讨论一下:刘翔退役后,转行娱乐圈子,成龙可是电影界资格极老,在这一行他可是一手遮天,如果他真“逼”刘翔演小偷,刘翔不敢不听,而且还得按剧本来,警察最后一定要抓住小偷的,后果是“翔飞人”成“龙飞人”了,田径上再牛的人物真到娱乐圈子,想站住脚,也不得不低头,肯定被大佬级人物“潜规则”的,这叫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