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个例子,我们最近帮扶了一位湛江的林先生,他见义勇为地追贼,结果发生交通事故,一下来就被妻子扇了两个耳光。当时,政府以及其他机构为他筹集了5万元的奖金,而他自己却要承担10多万元的赔偿和医药费,他还敢见义勇为吗?” 此外,除了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担当自己的责任,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试问一下,如果是你在现场发生这样的事情,你是否会伸出援手呢?“我们怎么可以以社会不公平、政府不完善来为自己在面对血淋淋的肉体时无动于衷的理由呢? 原因2:人们对社会缺乏安全感与信任 从心理层面而言,路人不施援手也因为“责任扩散”的心理、人们对社会缺乏安全感和信任,让大家都不敢贸然地伸出援手。 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邱鸿钟称,在心理学里有“责任扩散”的理论,如果遇到危险或威胁需要救助的人,一般目击者都会有冲动实施救助,只因为涉及到其他利益和很多人在场而让他们无动于衷。这不能简单给他们贴上不道德、残忍、麻木的标签,因为从旁观者的心理来看,多人在场分散了旁观者的责任心与义务感,随之产生了等待、观望的心理和互相推诿的倾向,从而弱化了人的责任动机。 看到血淋淋的2岁小孩躺在路上,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旁观者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个真人还是假人、这是陷阱还是恐怖?由于搞不清真相,旁观者怎么会贸然行动呢?于是便选择赶快逃离。“做与不做有时是因为社会条件和社会制约,而拾荒者恰好是因为不懂规矩,回归了人性。” 虽然责任扩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往往责任扩散都与社会道德相悖,旁观者都是出于自我价值的保护才不施援手,社会让人们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怎样把这种弊端降到最低程度呢?那就是社会需要培养见义勇为的土壤,让旁观者重新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 为何社会不能给人安全感和信任感呢?就如妈妈总是会教育小孩,看到人家打架千万不要去劝架一样,对小孩教育一开始就不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原因3:“见义勇为”了却得不到保障 “实际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需要制度保障。在道德谴责力量不够强的情况下,关键是要建立保障制度!” 广东省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陈实说。 “就如此前报道的,初二小女生搀扶跌倒老太太却成被告,小孩子本来满腔热血救人但经此一役以后再也不敢了。如果我们的制度不保障,不管怎么说教,都会很快被社会事实毁灭。如果我们的制度可以保障,比如社会制度,医疗制度,法律法规的保障,给人们创设见义勇为的环境,人们哪里还会有这种顾虑呢? 由于社会制度没有保障,多次发生骇人听闻的事件。在今年4月的浦东机场发生留日学生刺伤母亲的事件,现场只有一名老外上前救人。但是,现场全部国人都选择了围观,没有对伤者伸出援手。刚刚过去的10月13日,一名30多岁的女子因为想不开跳入西湖,被美国女游客救起。有网友提出疑问,岸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只有外国人才救人? 四大建议 1.给予见义勇为实质性的帮助 谈方说,当务之急是国家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首先把已有的好人有好报,表彰见义勇为的法律政策坚决彻底地贯彻、执行到位,对法律政策缺失和不完善的赶紧补救,不能只是象征性。“我们国家是不够富裕,但是怎么不够富裕,都应该给予一个人的保障机制, 保障不是象征性的,应该是实质性的,与此同时,需要由政府、民间组织、个人来共同承担。” 2.“见义不为”应有实质惩罚 与此同时,对见义不为、不救的要有实质性的惩罚,对见死不救的人,特别从现在开始,应当建议见义不为的惩罚机制,谈方了解过,目前至少有四五个国家都有相应的机制。“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不是比别人要优越吗?制度为什么不在这方面创新?我们宁可把经济的步伐放慢一点,GDP放慢一点,多考虑我们价值观、精神层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六合彩开奖) |